【供暖期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供暖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因地区、气候条件以及当地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中国,北方地区通常在每年的10月底至11月初开始供暖,持续到次年的3月底或4月初。南方部分地区由于冬季气温相对较高,部分城市并不实行集中供暖,但一些新建小区或特定区域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供暖。
以下是对全国主要城市供暖期的总结:
城市 | 供暖开始时间 | 供暖结束时间 | 说明 |
北京 | 11月1日 | 3月31日 | 全市统一供暖 |
天津 | 11月1日 | 3月31日 | 民用供暖 |
哈尔滨 | 10月20日 | 4月5日 | 冬季漫长,供暖时间较长 |
长春 | 10月20日 | 4月5日 | 供暖周期较长 |
沈阳 | 11月1日 | 3月31日 | 民用供暖 |
西安 | 11月1日 | 3月31日 | 城市集中供暖 |
上海 | 无集中供暖 | 无集中供暖 | 冬季较温暖,一般不供暖 |
成都 | 无集中供暖 | 无集中供暖 | 地区性供暖,非普遍 |
南京 | 无集中供暖 | 无集中供暖 | 冬季较温和,部分小区自备供暖 |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城市的供暖时间会根据当年的天气情况做出调整。例如,如果冬季异常寒冷,供暖可能会提前开始或延迟结束。此外,一些老旧小区可能没有集中供暖系统,而是依靠自行取暖设备,如电暖器或燃气壁挂炉等。
总的来说,供暖期的安排是基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节约能源的原则制定的。如果你所在的城市有供暖服务,建议提前关注当地供热管理部门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供暖的具体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