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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思想的核心主张

2022-05-10 04:42:33 来源: 用户: 

儒学的核心(儒学的核心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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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儒家思想是孔子创立的。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主张仁者“爱他人”,如果能做到谦恭(庄重)、宽厚(宽厚)、忠信(正直)、敏感(勤奋)、慈悲(慈悲),就可以说是仁者,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欲成于人,则为他人挺身而出”孟子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发展。把仁想成“人心”、“慈悲与仁”,把仁看成是上天设定的最崇高的称号,人最稳定的居所,“仁,天之尊严,人之家”。并提出了“仁政”“王道”的理论,主张给人民一个固定的产业,“民为道,有永产者有恒心”,实行“以德服人”的政治。

然而,孔子重视仁,也重视礼。如果说仁是一个人内心情感的道德表达,那么礼就是外在规范对这种情感表达的道德要求,两者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比如“克己礼尚往来是仁”,“礼的使用是最重要的”,“见不得恶,不听其言,不言其动”,“不学礼受不了”等等。孔子之所以强调礼,是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礼崩乐坏,周朝皇族没落,群臣齐升,世道迷失。他想利用所谓的“君君、大臣、父亲、儿子”的仪式来纠正丈夫、儿子和兄弟的名字,让丈夫、儿子和兄弟有自己的方式和自己的方式,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恢复西周以来的礼乐教育传统。说到底,就是维护优越感和自卑感的等级制度。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你不雅,你就不能成为天地之神。”不公平,没有办法区分君臣、上下、老少的地位;不公平,没有男女、父子、兄弟、婚姻的区别,也缺少数字。“也就是说,没有礼仪制度,天地之神就不能被恰当地祭祀;没有礼仪制度,不可能适当区分君臣、上下级官员、老少的职位;没有礼仪制度,我们就无法正确区分男女之间、父子之间、兄弟之间的亲情,以及婚姻与社会交往的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在孔子看来,所谓礼,其实是一种用来表示人伦的社会道德标准,不是为了尊卑,也不是为了区分等级。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孔子所强调的仪式更多的是以人的情感为基础,更注重仪式的道德原则和精神价值。

荀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礼治思想。从人性恶的角度来看,他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有欲望,想要某样东西却得不到,就不能一无所有,想要某样东西不经过衡量和分解,就不能争辩。”为混乱而斗争,混乱导致贫困。首先,国王讨厌他的混乱,所以礼义分了。”以礼治国,“有高低平等,有老少之别,有贫富之分者也”。他还具体阐述了君臣父子兄弟之间的夫妻之道,认为人与君应“礼分其礼,万世不偏”;我要“以礼相待,忠诚不懈”;父亲要“大方有礼”;人子要“恭敬敬”;兄弟要“相亲相爱”;一个弟弟要“恭敬细致”;丈夫要“有所成而不流,来时有所区别”;一个妻子应该“有礼貌,听话,粗鲁,恐惧和自我辛辣”。这样,人们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表现自己。不仅如此,他还把礼提到了立国之本的高度,认为“国之命运在礼”,这是治国的最高标准,是强国之本。无论你有没有强大的,有没有高城深潭,有没有严格的刑罚,仪式对于一个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不了”。荀子是“尊礼”、“重法”的。认为士以上阶层要以礼约束,庶民要以法治理。它是法与礼的延伸,应做到法与礼并重。所谓“法治、礼刑、君子以修身养性”。也就是说,荀子更加重视礼在政治生活中的实践功能。

汉初,统治阶级虽然实行了黄家族治国的方略,但朝廷的礼乐制度仍沿用儒家的礼乐制度,有助于迅速恢复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儒学进一步发展。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的“仁政”、“王道”思想。一方面,它为皇权的神圣和权威寻找依据,认为“天子受天之命,天下受天子之命”,也就是说,皇帝的权力是上天赋予的,每个人都必须绝对服从。同时,它用“祸论”来限制至高无上的皇权,认为“天谴也;不同日子的力量也很大。如果你不知道,你会害怕的。所有灾难的根源都是的损失。的损失是萌芽的开始,灾难从天而降。任务是告诉它而不改变,但看到它奇怪而惊恐。我惊恐的时候不知道害怕什么,甚至会觉得尴尬。”这样,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就不敢随意滥用权力。当他掌权时,他必须考虑上帝的意志和政府事务的得失。一旦做了错事或失了德,就要及时检讨和忏悔,否则上帝会用灾难惩罚他。如果他仍然不知道如何悔改,他可能会遇到更大的灾难,直到他被逐出天堂的命令。也就是说,作为统治阶级的代表和代言人,皇帝本人首先要“守法”,更应该做到以德服人的“仁政”和“王道”。

同时,董仲舒在先秦儒家“君君、臣与臣、父子与子”、“忠孝仁义”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的三纲五常。由于儒家思想已经成为唯一的正统社会思想,董仲舒对儒家思想的改造和创新使其更加具体化、规范化、清晰化和务实化。不仅如此,董仲舒还为封建等级制度的神圣性和合理性找到了依据。他说:“这是大自然的天堂。”也就是说,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来源于天意,人在社会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也是命中注定的,所以人不能自己选择。“老公节也是在某种程度上给的。给牙齿的长角,给翅膀的长双足,领大的不准领小的。古时候给了鲁的,末了不吃,末了不动,但收了大的拿不了小的,同意天道的拿不了。老公已经大了小了,天也不够了,可情况这么糟糕!”因此,人们只能尊重穷人,尽自己的责任,服从上帝的意志。显然,董仲舒倡导的儒家思想是为封建地主阶级服务的,是为了加强专制集权统治,维护社会等级秩序。他一方面要求统治者以“仁政”安抚百姓,另一方面又用“君权神授”“天意可怜”麻痹百姓。他的“三纲五常”理论一经提出,就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仪式的人性化内涵被弱化。

封建社会自汉朝以来,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一个超稳定的社会。无论朝代如何更迭,其民族形式、政治制度和主流意识形态始终是一致的。除了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权之外,一个关键原因是儒家思想作为特定文化传统和历史传承的意识形态,在人们的精神中具有很强的统治性。儒学经过汉初的创新和强化,延续了1000多年。后来受到佛教、道教等思想的冲击,变得松散。进入宋代后,在理学的大力倡导和倡导下,再次得到加强。这种强化虽然有效地维护了封建社会后期一千多年的专制统治和社会等级秩序,但却是以牺牲儒家思想的人性化和生命力为代价的。周敦颐是宋代理学的创始人。他首先提出了“礼”的思想,即“理也”。他认为“君君、大臣、父亲、儿子、兄弟、兄弟、夫妻、女人和女人,万物各得其所,然后和谐相处”,并将封建伦理和社会等级制度视为世界上与天地原则相通的自然原则和规范。“二程”(即程颢、程颐)进一步将“礼”视为“义”,认为封建礼教和等级秩序是自然的,人人都必须遵守,谁不遵守,谁就违背了正义。同时,人们认为一切都是天生的正义。当自然正义倾注于人时,就变成了人性,所以“自然”就是“自然正义”。性没有错,但人有善恶;人的恶是由内心的欲望引起的,它遮蔽了对自然之善(即正义)的揭示。因此,要想保持性善,让性善正常地彰显和发挥,要想“拯救正义”,就必须“摧毁人的欲望”。朱继承了周敦颐和二程的理学思想,从宇宙观和本体论的角度论证了“理”的普遍存在,进一步完善了理学思想体系。他说:‘宇宙之间只有一个理,天是天,地是地,天地之间生的人,各有各的本性,叫三纲五常。Gai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走红的,也是不知所措的’。宇宙中的一切都充满了一种流行的、无处不在的“理性”。理天地,成万物之性,表现为‘三纲五常’。无论自然、社会、伦理领域,理性无处不在。”(薛《传统文化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00)

至此,封建礼教和社会等级制度终于找到了它的理论基础。礼仪也从最初的普通礼仪上升到“正义”的高度。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封建礼教,具有与法律平等甚至超越法律的地位。孔孟礼仪中所蕴含的人情、人性、人道的内涵丧失殆尽,“存义灭人欲”成为封建守护者最响亮的声音。也就是说,“正义”和“人的欲望”被视为对立面,“人的欲望”成为万恶之源。人们正常的情绪和欲望也被认为是有罪的。人只有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封建礼教和等级制度办事,才能符合“正义”的要求。在封建礼教的残酷统治下,人性被扭曲,人的情感被严重压抑,女性的社会地位更低,儒家思想的合理性和生命力进一步丧失。

2021/6/5

参考文献:

1.论语

2.孟子

3.荀子

4.春秋喜庆照

5、孔庆明、陈《儒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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